【审理法院】
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-一审
【委托代理人】
安徽金亚太(长丰)律师事务所花文静律师(本人)
【案情简介】
卢某某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
卢某某系某传销组织第一头目,侦查阶段,公安机关通过媒体发布,本案涉案金额2000万,涉案会员700余人,
【承办过程】
本案花律师接受卢某某的妻子赵某某的委托后,经过多次会见卢某某,和案件材料的对比,仔细阅卷,在审查起诉阶段发表辩护意见,最终检察院指控卢某传销组织人员70余人,非法获利40余万元。
【审判结果】
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。。